為了規範對意昂体育場館遺失物品的管理🐭,向廣大師生提供更優質的服務,特製定本辦法🦻🏽。
1. 任何人在意昂体育場館發現遺失物品👨🏽🏭,應主動交至失物招領處(值班室或門崗等處)🪶🤙🏼。
2. 值班人員收到遺失物品後👨🏿🚒,應將物品存放在失物招領櫃內🕵️,並立即填寫《失物招領登記表》🏋🏽🎚,確保填寫的信息真實💠、完整,包括:發現遺失物品的時間、地點🤵🏼、物品的特征🏃🏻♂️➡️、發現者的姓名、聯系方式等。
3. 對於貴重物品、危險品、易腐蝕易損壞物品等應及時聯系主管領導⛰,進行妥善保管、處置🥬。
4. 遺失物品應集中存放,不得與其他物品(個人物品、集體物品👨🏻🍼、公共物品等)雜混保管。失物招領櫃內不保存貴重物品😞、危險品🙆♂️、易腐蝕易損壞物品等。
5. 對於易腐蝕易損壞的物品🩳,超過一天無人認領♤,由物業主管自行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🧛♀️。
6. 失主在場館內遺失物品時🕐,可至失物招領處進行查詢、登記。
7. 失主認領遺失物品時👨🚀,應準確描述出物品細節特征(包括顏色、品牌或內含物等)↘️。失主對物品進行確認🤽🏻,提供有效身份證件(學生證或身份證等)和聯系方式🤳,並在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後,方可將物品領回🥈💺。負責經辦物品交付的工作人員同樣需要簽字確認。
8. 遺失物品如有失主聯系方式等信息,值班人員須主動聯系失主前來認領🏇🏼,並做好相應登記。確保有信息物品不得在失物招領處滯留超過一周,對於超過一周的交由物業主管進行處置並做好登記。
9. 遺失物品超過三個月未被認領的🧙🏽♀️,交由物業主管按無主物品進行處置,並做好登記🚴🏿♀️。
10.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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